2019山东省莱阳市公立医院选拔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60人简章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莱阳市中医医院、莱阳市人民医院等2所公立医院面向医学类院校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和山东中医药大学3个考点。招聘计划60名,其中中医临床专业25名,西医临床专业35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医科大学考点招聘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向山东中医药大学考点调剂。调剂后的招聘计划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医学类院校2019年应届或择业期内(2017年、2018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中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21日之前取得。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拟到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医科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拔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8:30-2018年12月23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预报名;拟到山东中医药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拔的,请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8:30-2019年1月2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发到指定邮箱2007wsjzgk@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大学名称+姓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已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2018年12月24日9:00-16:30,地点: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体育场 。
广西医科大学:2018年12月25日9:00-16:30,地点:广西省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年1月3日9:00-16:30,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往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
(5)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16: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的考试(包括初试、面试)、考察、签约、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三)面试。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面试均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所在的高校进行,时间、地点在微信群中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初试成绩在本岗位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考察范围人员。
(四)考察、签约。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莱阳市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咨询电话:0535-728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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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lys.yantai.gov.cn/art/2018/12/18/art_29340_2329276.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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