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为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根据省编办、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意见的通知》(黑卫家庭规发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招聘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年龄45(含)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身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五)在近3年参加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市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聘人员可在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到鹤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委对面)二楼基层卫生科报名。报县、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到县、区卫生计生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县、区卫生计生局统一报到市卫生计生委。
(二)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2018年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突出专业能力测查,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测评应试者的医疗方面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拟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将开启第二套试卷。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卫计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隶属关系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
(二)3年聘用期满,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经考核合格,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海秋 李成波
联系电话:0468-610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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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hgswsjsw.gov.cn/FDF/html/?5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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