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2-7 18:39:41

2018黑龙江依安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公告

为提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依安县乡镇卫生院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18人,其中:医生6人,检验医生2人,护士10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2014年至2016年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大学医学专业毕业生);被县内卫生医疗机构编制外聘用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
    (二)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4、根据黑价联 51号文件规定,考生缴纳笔试费用45元。
    5、符合黑政办发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根据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电话:依安县人社局0452—7026010、依安县卫计局0452—7036196。
    5、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依安县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ljyian.gov.cn/)公示公告栏中的公告,以公告中规定时间为准,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医生职位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检验医生和护士职位测试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考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30号、黑政办发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笔试成绩相同,则笔试进行加试。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1号),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选岗,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规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在编在岗医务人员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十、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依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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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www.qqhrrsj.gov.cn/rsj/show.aspx?newsid=2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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