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2-6 19:00:47

2019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总会计师1人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总会计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市教委官网http://jy.tj.gov.cn和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表2。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中医;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 、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7日—12月27日,提前或逾期概不接收。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yyfyzhaopin2019@163.com
    邮件题目格式必须为“总会计师+姓名+手机号”,报名成功以收到医院自动回复的邮件为准。
    3.报名材料:
    (1)总会计师报名表(word格式,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计划中下载填写);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资质证、聘任证书等以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工作能力水平的材料电子版;
    (3)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以上所有文件请打压缩包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文件名改为“总会计师+姓名+手机号”。
    4.联系人:人事处 韩老师、李老师 022-27986057、022-27986058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恕不另行告知。

sydwthree 发表于 2018-12-6 20:12:13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安排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由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医院要求的时间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岗位并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也将在单位网站(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监督电话:022-2798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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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tjwsrc.com/NewsView.Asp?ID=816&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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