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2-5 19:06:39

2018-2019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创伤骨科(北)、脊柱骨科(北)负责人招聘2名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关于加强直属医院中层干部聘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申康党发7号)以及《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2018年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经2018年11月12日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在北部骨科下增设脊柱和创伤二个亚专科,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2018-2019年创伤骨科(北)、脊柱骨科(北)负责人聘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医院换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冯 运
    组员:宋国明、夏术阶、吴锦华、孙晓东、钟力炜、郑军华、刘 军、夏培勇
    2、工作小组
    组长:胡影萍、沈静
    组员:龚晓、刘友军、万文、俞晔
    二、科室设置、岗位设置、职数和任职条件
    (一)科室设置、岗位设置和职数
    1、科室设置:在北部骨科下增设脊柱和创伤二个亚专科。
    2、岗位设置和职数:设置脊柱亚专科和创伤亚专科主任各一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特殊条件
    1、年龄条件(男女相同)
    58周岁及以下,时间以2017年12月31日为准。
    2、职称条件
    亚专科主任应获得相应专业正高级职称。
    3、学历及导师条件
    聘任亚专科主任者,应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博士学历(学位)。
    4、达不到上述要求者,正职过渡阶段设主持工作副主任,副职过渡阶段设代理副主任。
    四、聘任方式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创伤骨科(北)、脊柱骨科(北)负责人的聘用采用院内、外招聘或竞聘的办法,如符合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竞聘。
    五、时间安排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本届干部聘用程序如下:
    1、制定《关于2018-2019年创伤骨科(北)、脊柱骨科(北)负责人聘任的实施方案》,并提请院党政联席会审核(2018年12月上旬)。
    3、在院内BBS上公开发布竞聘通告,包括岗位设置、任职资格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等,报名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上旬至)。
    4、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应聘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或科室推荐等方式产生,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列为竞聘人选(2018年12月中旬)。
    5、组织竞聘评审,确定拟聘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用面试或专家评议等方法,了解竞聘人选的能力或专业水平。最后由医院评审委员会通过答辩会形式对竞聘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出初步人选(2018年12月下旬)。
    5、确定拟聘人员。在对初步人选基本考察后,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拟聘人员(2018年12月下旬)。
    6、聘任前公示。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组织人事考察,特别是在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再次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正式确定拟聘人员,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或相应范围内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12月下旬)。
    7、正式聘用。对公示期间群众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但经查无原则性问题的拟聘人员,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复议后,由院领导进行聘任(2018年1月上旬)。
    六、其它聘任若干规定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对创伤骨科(北)、脊柱骨科(北)负责人聘任作如下规定:
    1、本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聘任期至本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整体换届止。
    2、新聘负责人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
    3、新一届创伤骨科(北)、脊柱骨科(北)负责人的职业发展通道均被列为复合型医师。
    4、为了有利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新一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在被聘任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以保障学科建设工作的连续性。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firsthospital.cn/Content/News/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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