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兴安盟科右前旗选任人民陪审员129人公告
2018兴安盟科右前旗选任人民陪审员129人公告已发布,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具体详情如下: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特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29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人民陪审员待遇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选任程序和方式
(一)随机抽选。科右前旗司法局会同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科右前旗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本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填写《人民陪审员选任申请表》(可到科右前旗司法局基层股领取),表格填写后提交《人民陪审员选任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送至科右前旗司法局基层股。
(三)组织推荐。通过本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选任推荐表》(可到科右前旗司法局基层股领取),表格填写后提交《人民陪审员选任推荐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一份,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证明材料(包括政治身份、专业知识、职业状况、身体条件、现实表现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送至科右前旗司法局基层股。
(四)资格审查。科右前旗司法局将会同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科右前旗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
(五)提请任命。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由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科右前旗人大常委会任命。
联系人:白鸽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
报名地点:科右前旗司法局基层股
联系电话:0482-8399927
科右前旗司法局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 科右前旗公安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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