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岳塘区招聘人民陪审员216人公告
2018湖南湘潭岳塘区招聘人民陪审员21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11月29日至12月28日;报名地点:岳塘区司法局一楼大厅。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在岳塘区范围内向社区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共21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73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3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 随机抽选: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岳塘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组织推荐表》(附件3);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申请表》(附件2)。
湘潭市岳塘区司法局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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