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1-29 19:13:18

2018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属公立医院招聘32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禅城区关于规范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属公立医院将公开招录第二批工作人员共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2018年第二批禅城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
    (二)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中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2日-12月14日(周六、周日不受理报名,工作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9号。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757-85383887。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同济康复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12号(鸿业市场2楼)职能科室办公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7-83368079。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757-83618535。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联系人:冷老师。联系电话:0757-66697403。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各招聘单位。
    注: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计生证明等材料。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人员都应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参加考试的人选、时间、地点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时,由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综合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考试合成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最后综合成绩各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健康标准,必须在禅城区政府指定的具有体检资格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拟聘用人选报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经佛山市禅城区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接收、人事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禅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5年以上。
    (二)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卫生系统的招聘考试。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联系电话:0757-85383887。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同济康复医院,联系电话:0757-83368079。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57-66697403。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联系电话:0757-83618535。
    监督电话: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7-82340611,8234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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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ancheng.gov.cn/chancheng/cc308/201811/d3bdcf89cc064216861edfaf76d1cee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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