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驻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招聘10人公告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实现医保服务关口前移,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在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站空缺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具体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12月1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者)。
5. 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医保稽核、医疗管理等相关工作;计算机专业。
6.有较好的耐心,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服从工作调度,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7.报名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11月1日前取得。(有医院、医保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学历到中专。)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时。
2.报名地点: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1层),联系人:阮晓晶,联系电话:0591-88609605。
3.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参加按相关程序进行选拔。
三、招聘人数
拟招聘10人,具体工作岗位由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统一安排。
四、其它事项
1.员工纳入派遣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判定是否留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组成,月应发工资约2500元。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时,经年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绩效考核奖。
3.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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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8年11月26 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fz.lm.gov.cn/show_article_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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