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福建华侨大学校医院招聘3人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校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起点(不含独立学院等),双证齐全;
3.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应聘者于2018年12月6日前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校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材料不齐者视报名无效。
2.考核。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考核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和体检。
4.聘用。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按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学校为项目制人员提供了具有行业竞争力、社会化的薪酬福利待遇,并建立了人员聘用的长效机制,创造有助于个人成长的职业发展环境。
如应聘者已经取得中级职称,并在三甲医院有五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可考虑纳入事业编制。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须在接到录用通知的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将不保留聘用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六、咨询电话:0592-616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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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11月21日
来源:http://rsc.hqu.edu.cn/info/1011/38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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