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1-19 18:14:21

2018云南华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2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编外人员22名。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试用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勤奋敬业,具有履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4.具有较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5.民族、生源不限,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在我院近5年内辞职、辞退、落聘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党纪、行政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1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华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原计生服务站三楼)。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者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名字)。所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收取A4纸复印件一份。并如实填写《华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交报名处,每名应聘人员可报考2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原计生服务站四楼会议室)。
    笔试满分100分,占50%,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实际聘用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少数急需或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比例不足2:1的以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考核。由考生代表从A/B两套题中随机抽取一套,现场抽题、考试,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进入面试。
    护理专业笔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学》,检验专业为临床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二)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5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以操作考核为主:1.护理岗位考查技能操作(密闭式静脉输液、徒手心肺复苏、氧气吸入),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项考核,操作标准为新编临床常用50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2.检验岗位考查基础操作技能。
    (三)成绩及公布时间:笔试100分×50%+面试考核100分×50%=综合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下午17:00时。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时间待通知。
    五、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单位试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新进入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人/月。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院科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劳动聘用合同。聘用期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人员工资管理办法发放,由单位按政策规定办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生育险等相关社会保险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需中断聘用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医院,否则按违约处罚,扣除当月工资。
    (五)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由县卫计局、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77-5018743(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7-5017508(县卫计局人事科)
    0877-5051027(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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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http://www.huaning.gov.cn/tzgg26/20181119/981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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