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省白山抚松县数字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15人)
为加快推动“数字抚松”建设步伐,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抚松县数字化建设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抚松县数字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属于县政府工作部门。
抚松县数字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智慧城市相关重大项目和应用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论证、审核工作;负责牵头“数字抚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数字抚松”指挥中心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和智慧城市运营模式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与,为“数字抚松”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信息服务;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等职责。
二、招聘计划
抚松县数字化建设管理办公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条件及专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具有吉林省户籍。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
2、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考录原则。
五、招聘办法
1、发布信息
由人社局或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电视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2018年11月12日—— 11月21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考生到抚松县考试中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需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并填写《2018年抚松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地点:抚松县考试中心(万达北区新行政中心政府综合5号楼620室)
报名电话:0439—6257204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报考人员与本方案中所要求专业、条件相符。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
4、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5、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参照事业单位招考通用知识考试试题,内容为《通用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为主。笔试、面试成绩相同考生进行二轮面试,以二轮面试成绩为准。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学历资格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复审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试用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和主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成绩可登录抚松县政府网站查询。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选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抚松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人员只能在招聘单位内工作,不能调动,如若调离招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相关待遇
1、自正式聘用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2、被录用人员待遇参照交通局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标准,底薪每人每月2500元,绩效资金每人每月1500元,总额4000元,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与个人承担部由聘用单位统一扣除交纳。
九、公开与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告信息发布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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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考试中心
2018年11月8日
注:本文转载于“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原标题“抚松县数字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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