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省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53人公告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570号及海卫计739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向社会招聘第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
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全国公开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卫生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3名(其中:医疗医技岗位27名、护理岗位20名、管理岗位6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⑷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⑸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卫计委网站和本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08日至2018年11月19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海南省内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海南省外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宗伯里34号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或hkfcyyrlzy@126.com(电子邮件报名)。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书,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1.5寸照片3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⑴现场报名:海南省内应聘人员到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提交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
⑵网上报名:海南省外应聘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此件不能扫描)与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扫描,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发送至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箱hkfcyyrlzy@126.com。网上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10天,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⑴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的形式。
⑵笔试内容:以“医学三基”理论知识为主。
⑶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⑷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⑸成绩公布: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
⑴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⑵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⑶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⑷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⑸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市卫计委网站及本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卫计委网站及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 编:571100
联系电话:0898--65896356
联系人:刘老师、吴老师
邮 箱:hkfcyyrlzy@126.com
监督电话:0898--6580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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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fcyy.cn/page.php?xuh=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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