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重点高校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告
2019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重点高校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告已发布。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党政人才结构,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重点掌握、重点培养优秀人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青组发〔2014〕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和区域发展需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区将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情简介
青白江区位于成都市东北部,幅员面积379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街道)、123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60万,是国家“一五”时期规划建设的西南首个工业区。青白江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弥牟三国文化古镇和城厢千年古城;产业基础实力雄厚,拥有规上工业企业276家;对外开放成效显著,先后获批国家(临时)对外开放口岸、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家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多式联运国家示范工程以及整车、肉类、粮食进口口岸资质,成为四川唯一铁路货运型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始发于成都国际铁路港的蓉欧快铁成为全国开行数量最多的中欧班列;2017年4月1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正式挂牌成立。
二、聘用后待遇
(一)身份编制。被聘用人员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经济待遇。按单位同类人员工资、补贴等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享受我区人才相关政策。
(三)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相关政策摘录。
第十五条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
第二十条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人才,可按成都市规定的租金、面积标准申请租住60㎡—120㎡人才公寓、租期5年,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我区根据人才层次及其贡献,配套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购房补贴。
第二十一条 新落户我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符合《青白江区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紧缺人才,1年内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提供安居补贴。
以上内容详情可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人才服务专栏查询。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时间
1.宣讲会时间:11月19日上午9:00
2.现场报名时间:11月19日上午9:30
3.综合面试时间:11月19日上午11:00
(二)地点
1.宣讲会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1报告厅
2.现场报名、综合面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仔细核对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后再行前往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及近3学年学习成绩单。同时,请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QQ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请及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搜索微信号:qbjqrsj)和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四、公开招聘专业、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和名额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重点高校公开考核招聘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预报岗位专业需求表》(见附件1)
特别注意:本次岗位仅为预报岗位,实际聘用岗位将以2019年实际单位用编情况为准。请务必在报名表内选择是否愿意调整岗位。
五、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招聘范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的国内高校,且专业所属学科列入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和海外知名高校(本年度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100位的海外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国内毕业研究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研究生须于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之间毕业,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
(四)年龄条件。年龄应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9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国内高校生,2019年12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海外高校生。
(七)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投递简历。请严格以“学校全称+姓名+专业(简历)”命名个人简历,并以附件的形式在现场报名时间以前发送至招聘邮箱cdqbjqrsjzp@qq.com,邮件主题请务必以“学校全称+姓名+专业”命名。
2.现场报名。在网上投递简历后,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近三年学年成绩(加盖鲜章)、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重点高校考核招聘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区人社局补验。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试由资格初审和综合面试组成。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和举止仪容仪表进行初筛(学年成绩有不及格的科目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初筛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其中,总成绩相同的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学年成绩、在校表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考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三)签订协议。区人社局统一与拟签订协议人员签订意向性协议,并约定相关事项,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拟签订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区人社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已签订协议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拟聘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协议书到区人社局报到,由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自动放弃和违约考生将按约定一次性支付违约金,方可与招聘单位解除协议。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筹备组028-8367077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666750、(028)8361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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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
来源:http://www.qbj.gov.cn/qbj/443820/457011/443875/19969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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