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儋州市“聚四方之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8年儋州市海南“聚四方之才”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公告已发布。儋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省引才力度,省人社厅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精神,决定在北京举办海南“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为做好此次招聘会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儋州市“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见《儋州市“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5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10日16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现场报名的,由招聘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范本见附件2),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三)组织考核
考核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考核小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为方便应聘人员,考核在北京进行。
考核方式分为四类,市财政信息中心、市社科联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市一中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考核;儋州市人民医院、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儋州市妇幼保健院、儋州市中医医院等4家医院采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考核;儋州广播电视台采取“面试+现场播音主持”的方式进行考核。各考核环节所需表格、器材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为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裁量标准一致,同一岗位应由同一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需进行说课或实际操作测试的,同一岗位测试内容应保持一致,评分标准相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