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贵州台江县人民医院赴校园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56人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此次招聘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现场公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具体招聘职位见《2018年秋季校园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1.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签订就业意向书、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1.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遵义医学院新浦校区2号体育馆旁、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贵州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
(1)2018年11月7日(遵义医学院新浦校区2号体育馆旁);
(2)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贵州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待定。具体报名时间将会发布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或者电话与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0855-5322513)。
2.报名要求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台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的形式进行。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县卫计局负责全程监督指导,面试考官由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被录取考生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入围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05〕181号、黔人社厅发〔2005〕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县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实查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就签订劳动合同。
4.临床医师专业医院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
5.服务年限至少在县医院服务满5年以上。
九、福利待遇
凡确定为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进修培训、考核奖惩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2513
监督电话:0855-53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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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taijiang.gov.cn/news/tzgg/201811/t20181106_3673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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