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哈密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0名简章
2018年哈密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0名简章已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0月30日10︰00—11月5日18︰30。新疆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8年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次类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医生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户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视为新疆户籍或生源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3年的须满24个月);
(4)新疆县(市、区)、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视为哈密市户籍或生源
(1)哈密市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哈密市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3年的须满24个月);
(3)哈密市区(县)、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4)哈密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哈密市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哈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上述人员涉及新疆户籍、毕业证、资格证、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8年10月30日(含当日,下同)。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结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充实基层的“5%人才储备编制”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天池计划”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认定有作弊、违纪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7.在2018年公务员招录中进入公示环节放弃的人员;
8.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3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未满1年的人员;
9.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0︰00—11月5日18︰30。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00-11月6日18︰30。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7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提前一周)。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8年11月28日,在哈密政府网站查询。
(四)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具体时间以哈密政府网公告时间为准。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根据招录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
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执行(见附件)。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具体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符合具体专业。
2.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写作》卷面总分50分),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不予加分。
(4)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下列人员给于加分: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哈密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单科零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确认和审核。
资格审查产生空缺岗位的,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5)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6)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员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部门
资格审查工作由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市直招聘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市卫计委负责医疗卫生岗位资格审查,市公务员局负责市直岗位资格审查;
(2)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县)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哈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由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各区(县)、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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