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风险处置岗位中级雇员招聘3人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聘开发区金融风险处置岗位中级雇员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营销、信贷管理、风险管理或内控合规岗位5年以上从业经历,有化解金融风险经验或支行管理经验。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9:00—11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6日9:00—11月8日17: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具体报名办法是: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件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0K以下)。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1月6日11:00—11月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打印《准考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风险处置岗位中级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上材料A4纸打印,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确保字迹、照片清晰,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人数达不到入闱面试的比例时,可根据需要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确定,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从事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基本素质。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考试范围。试卷满分为100分。
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小于或等于15人时,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风险处置岗位中级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由招聘机构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以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察。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后,实行协议工资,平均月实发薪资报酬6000元以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考务电话:(0546)6079189
监督电话:(0546)830129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10月26日
来源:http://dylss.dongying.gov.cn/web/article?id=5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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