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0-29 19:45:16

言语理解与表达技巧:原因怎么就更重要了呢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言语理解与表达技巧之原因怎么就更重要了呢?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在行测片段阅读的考察中,主旨观点题目中会常常见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题干中的句子与句子间会呈现出“因果关系”。而在这种时候,我们很多同学都会更加习惯于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表示结果”的句子当中,并通过它来选择选项。
应该说,这种做法并不错,因为这似乎也符合我们常规下的思维逻辑。但殊不知,如果我们始终将关注的重点放在表示结果的句子中,则极容易掉入出题人给我们设置的陷阱里。因为,还有很多时候,一个文段中的原因往往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所在。
首先我们要先来回忆一下主旨观点题的题目要求。根据“作者想表达的观点是什么”一类的问法,我们判断一道题目是主旨观点题,而主旨观点的题目,是要求我们分析“作者为什么这么说”、“作者的主观倾向是什么”。这也就意味着,在一个文段中明确表达出作者主观性的句子,才是我们要重点考虑的部分。比如:
几年来,诸如柯震东、尹相杰、傅艺伟等一些明星,都因为沾染毒品而被曝光。这都得益于我们的“朝阳区人民群众”。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通过“得益于”三个字可以判断两句话之间是因果关系,一句为果、二句为因。好了,那么这两句话哪句才是作者的主旨观点呢?不难发现,其实第一句话虽然是因果关系中的果,但这个果是一个已经确定了的客观事实,也就意味着在第一句当中没有体现出任何作者的主观倾向。而作为“因”的第二句话,是作者对第一句描述的事实的原因进行说明,是作者根据第一句中的事实所分析出来的。说到这儿大家就应该清楚了,主旨观点是找作者的主观倾向,例子中的“原因”是作者的主观倾向,那么也就意味着,“明星们沾染毒品被曝光的原因”,才是这个例子中作者的主旨观点。
所以我们发现,在一组因果关系中,当“果”是客观事实,而“因”是基于事实分析出来的时候,那个表示出作者主观倾向的“因”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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