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公告(50人)
2018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公告(5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9:00至11月9日17:00,天津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原标题: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5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劳动合同制电话咨询员50名,其中:岗位一为40名(性别不限)、岗位二为10名(适合男性),主要通过特服号码,承担人力社保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普通话流利;
4.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史;
5.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1.发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2.报名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3.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0月25日。
4.报名、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日9:00至11月9日17:00。
5.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等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6.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在200K,尺寸为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7.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岗位一、岗位二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3:1的,相应增加另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
四、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考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类型。其中,客观题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应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人力社保专业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主观题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文字材料的阅读、分析、概括、提炼和写作等环节,重点考查阅读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24:00。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相关须知。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当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考试服务费不予退还。
4.2018年11月26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同报名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要携带报名表2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3.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1月29日9:00-11:30,14:00-16: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三)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2月6日9:00至12月7日24:00。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面试地点,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12月12日在报名网站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
六、体检
1.各岗位以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按照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招考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若体检人数未达到招考人数的,空缺的名额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体检人员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人员,在考察等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进入考察的人员自动放弃资格或不合格,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十、培训
鉴于人力社保电话咨询服务工作专业性强,在试用期内进行6个月的业务培训,组织8-10次业务考试,3次考试不合格者认定为不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用人单位将在试用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福利
试用期内月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正式上岗的,工资收入为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金,享受“五险一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带薪年休假、在职体检等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待遇。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12333(8:30-17:30)
考务电话:23266305(9:00-12:00,14:00-17:00【工作日】)
监督电话:83218145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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