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29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医疗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从根本上缓解群众看病难、负担重、跑路多的实际情况,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以及《关于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122号),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18周岁以上,专、本科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0日到2000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1982年10月30日到2000年10月29日期间);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18年10月30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0月30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截至2018年10月30日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报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7.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二、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nwn.lss.gov.cn)、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sjsj.weinan.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除面试公告请考生关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其余工作安排及公告均以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为准。
(二)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平台进入路径为: 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nwn.l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网” 按钮进入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已报考《2018年渭南市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考生,不得报考本招聘考试。两次招聘笔试将在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段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8:00至11月1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岗位有表彰荣誉、职称等级、院校层次、从业经历及从业资格证等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的“补充说明”项对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学习经历必须从高中开始填起(具体到年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须在“个人工作简历”项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开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2.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30日8:00至2018年11月1日24: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0月30日8:00至11月1日17:00,资格初审未通过前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信息不得更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名确认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
4.打印报名登记表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30日8:00至11月2日18:00从渭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资格复审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根据我市实际,本次招聘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由县(市、区)提出意见,报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简称:渭南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缩减和取消计划公告预计11月6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取消计划的考生可在公告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的考生视为放弃改报机会。放弃改报或者无符合条件岗位改报的应聘人员由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科目只设一科:《综合试题》(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60%综合应用能力(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考试大纲见附件2。
2.打印准考证:2018年11月21日8:00-11月24日9:30
3.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具体地点、携带证件等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12月上旬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招聘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渭南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划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所需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岗位要求材料之外,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人员递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岗位缺额,在不超过招聘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仍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则不再进行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在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对体检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限定的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及《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因考生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考生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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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snwn.lss.gov.cn/a/2018/10/23/55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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