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地质调查局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补充招聘3人公告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科研单位,主要承担探矿工程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与示范推广,承担海洋地质调查及能源地质调查钻探工艺技术研究,承担覆盖区地质调查、矿产调查和综合研究,开展钻头、钻具、勘查机械、勘查仪器、钻井液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工作。2018年度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具有较深专业造诣、能够承担重要岗位工作任务的高层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并于2018年7月发布了招聘公告。因应聘人员不足,经批准,现面向社会予以补招。具体如下: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5.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一)区域地调岗1人,主要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及相关工作。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地质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承担过区域地质调查专题以上工作。
要求有北京市户口或为2018年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同。)
(二)海洋地调岗1人,主要从事海洋钻探相关设备仪器研制与工程化应用工作。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要求有北京市户口或为2018年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三)科研技术岗1人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要求有北京市户口或为2018年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此岗未变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正式发布本公告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以附件形式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发送至hrbjiee@163.com。邮件主题、个人简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名称统一按“应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姓名”格式填写。
3.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明、户口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的封面扉页以及本人认为有用的其他材料等。
(3)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11月上旬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
(三)面试
主要测试参加面试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时间初步安排在11月中旬,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由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于11月下旬开展考察和体检工作。查阅干部档案,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经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按照程序向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备案,待局批复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专业知识不能够满足岗位需要的,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放弃相关岗位招聘。
(七)福利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时间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不负责安排聘用人员家属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1072
电子邮箱:hrbjiee@163.com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探工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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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1810/t20181023_303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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