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10-18 18:12:50

法律知识考试:《人民的名义》里的那些法律常识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人民的名义》里的那些法律常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人民的名义》播出一年后,大家可还记得剧里面的考点知识,今天我们来简单盘点一下这部曾经风靡全国的剧里都有哪些常见的考点:
我想大家对这个镜头还是记忆犹新吧:候亮平在那个看上去长相憨厚、衣着朴素的“老农民”赵合德简陋破败的旧房子的那面墙上、床上、床下掀开一看,满满的全是钱啊,当时的情形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啊。剧情中赵德汉这个贪官贪了两亿三千九百九十九万元。
到底什么是贪污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那么贪污罪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事后,赵德汉追悔莫及地表示,丁义珍一共六次带人向他行贿一千三百多万,他恨丁义珍,正因为第一次收了他给的50万银行卡,才使自己走向深渊,从此贪婪之路一去不复返。
那么这里就涉及两个常考罪名,行贿罪和受贿罪。
什么是行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所谓“不正当利益”不仅指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益是否正当取决于程序是否正当。因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获取这种利益,就是一种不正当利益。
什么是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例题:小李是省级某机关副处长,他的朋友小王在去办理某竞标批文时因欠缺必须的材料未办成,之后找小李帮忙,于是小李利用职务是的便利给小王开绿灯,违反规定办理了此批文。事后小李获酬谢十万元。小李的行为是()。
A . 受贿罪
B . 介绍贿赂罪
C . 索贿罪
D . 一般违纪
【答案】A.解析:小李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了竞标批文的办理程序给朋友小王开绿灯,违反规定办理批文,且收受十万元的酬谢费,因此小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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