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平邑县中医医院公开遴选卫生类11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县中医医院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遴选卫生类工作人员11名。为做好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2、全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和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均需符合遴选岗位要求;
4、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之后出生);
6、2015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干部公开选拔、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录(聘)纪律行为的;仍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26日16:00
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县城明生路与天宝路交汇处)
报名咨询电话:15806936806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平邑县中医医院公开遴选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单位在《平邑县中医医院公开遴选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就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是否同意报考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诚信承诺书》1份。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两类分别命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入围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考察。
四、考察
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以及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发现影响报考情形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六、确定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工作岗位。对因考察、体检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而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空缺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本次确定的录用人选,按照公立医院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事宜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班。
本简章由平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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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py.gov.cn/info/1028/744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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