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庐江县卫生系统部分单位公开选调21人公告
经县编委研究同意,我县城区卫生系统部分单位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21名工作人员(其中庐城镇卫生院10名、县三院10名,县矾宝山医院1名)。
二、选调范围
(一)庐城镇卫生院选调范围
我县基层卫生院正式在册在岗聘用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县三院选调范围
面向我县卫生计生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含历年来公开招聘、招募的编制内管理人员)公开选调5名;面向县外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5名;
(三)县矾宝山医院选调范围
本县卫生计生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含历年公开招聘、招募的编制内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工作满5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8年10月8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庐城镇卫生院护理、临床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近5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②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擅自离岗或不在岗全年达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③正在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④我县尚在服务期内人员;⑤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⑥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本人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现工作岗位、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县外报考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以及报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N+1比例的(N为选调计划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卫计委人事科(庐江五中对面6楼)。
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卫计委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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