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包河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10人公告
应用人单位要求我公司公开对社会招聘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0名,具体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年龄
性别
专业
学历
工作人员A
1
30周岁以下
不限
中文,新闻,文秘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工作人员B
1
30周岁以下
不限
经济学门类、工商管理类
本科及以上
工作人员C
2
35周岁以下
不限
汉语言文学、哲学、文秘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街道工作人员
1
35周岁以下
男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
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社区工作人员
1
30周岁以下
男
中文,新闻,文秘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镇工作人员
4
35周岁以下
不限
建筑类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相应岗位国家承认的学历。
4、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必须同时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
5、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要求。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重新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在网站填写简历并打印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 25日— 10月8日(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1楼大厅窗口(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二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标准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考试
招聘采取人才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的办法。具体人才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待遇:年工资薪酬5000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的五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62799215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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