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韶山市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人员招聘8名公告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6号)及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韶政办函〔2018〕55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站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民政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4.有专业社会工作者资质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韶山市户籍人员和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日至10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韶山市民政局一楼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网上报名邮箱:jpyl001@vip.163.com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或者将相关资质证件扫描到报名邮箱报名。
(2)我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考,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填写《韶山市乡镇社工站工作人员报名表》。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报名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领取。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和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的相关内容占50%左右;公共基础知识占50%左右。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初定2018年10月12日)。笔试成绩在韶山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优先条件)。
2.体检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在韶山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3.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七、录聘
政审合格后,录用者与湘潭市荆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中心派遣到韶山市社工总站或各乡镇社工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试用期3个月。
八、待遇
录聘后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4.5万元/年(含五险、绩效奖)。
九、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山市民政局、韶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
2.未尽事宜由湘潭市荆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31-55550001 彭社工
0731-55550002 毛社工、蒋社工
湘潭市荆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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