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写作能力(三)
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时间是11月4日,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7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写作能力相关内容,适合学员们在备考的过程中仔细研读,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更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文都教师考试网(jiaoshi.wendu.com)。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写作能力(一)
——记叙文写作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写作能力这一节需要掌握文体知识,能根据需要按照选定的文体写作。
记叙文是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以写人物的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体形式。主要采用叙述、描写、议论、抒情、说明五种表达方法。
一、叙述
叙述是对人物的经历、事物的发展过程作介绍、说明、交代。叙述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二、描写
描写是对人、事、物、景做具体、形象的刻画。
三、抒情
抒情是感受和感情的抒发、表达。
四、夹叙夹议
夹叙夹议是作者对某个议论对象发表见解,以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它的作用在于使文章鲜明、深刻,具有较强的哲理性和理论深度。在议论文中,它是主要表达方式;在一般记叙文、说明文或文学作品中,也常被当作辅助表达手段。
五、说明
说明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状、性质、特征、成因、关系、功用等解说清楚的表达方式。这种被解说的对象,有的是实体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树木、建筑、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识、修养、观点、概念、原理、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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