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9-29 20:13:26

2017下半年幼儿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点:教育法律法规(一)

文都教师考试网为您整理2017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幼儿综合素质考点,本文主要讲的是“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考点。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考点1:幼儿的权利
    幼儿的权利是指幼儿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拥有的一切正当权利。幼儿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基本的人权;二是因为幼儿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拥有的特殊权利。
    1.幼儿的基本权利
    (1)生存权
    幼儿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是幼儿生命存活、身体健康以及作为生命外围屏障的人格尊严的权利。
    (2)获得保护权
    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还比较弱小,不懂得保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公民、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保护并帮助幼儿实现自己的权利。
    (3)发展权
    发展权是指幼儿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其主旨是要保证幼儿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4)参与权
    参与权指幼儿具有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2.幼儿的特殊权利
    (1)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幼儿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随意剥夺幼儿的受教育权。
    (2)身体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它是幼儿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幼儿的身体安全。
    (3)人格尊严权
    有些教师往往不重视幼儿的人格尊严权,侵犯幼儿人格权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会给幼儿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
    (4)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 先决条件。教师应当保护幼儿的人身自由权。
    【考题模拟题】
    小宇上课不认真听讲,总与其他幼儿窃窃私语,老师让他回家不要听课了,这主要侵犯了( )。
    A.幼儿的生存权
    B.幼儿的发展权
    C.幼儿的受教育权
    D.幼儿的人格尊严权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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