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浅谈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浅谈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随着法治理念深入百姓心中,已经有不少的百姓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的时候主动找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个人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是民事诉讼,贯穿民事诉讼活动的的原则,是什么,下面就简单地给大家介绍一下民事诉讼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民事纠纷的专门活动。
民事诉讼法就是调整民事诉讼活动产生的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
其基本原则如下: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平等的诉讼义务,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和保障。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同等原则,是指外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诉与中国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同等地适用法律;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限制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的,中国法院也相应地限制该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
三、调解原则
调解原则,是指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遵循自愿和合法原则主持调解,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应及时判决。
四、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问题可以充分行使辩论权。
五、处分原则
处分原则,是指诉讼当事人对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可依法行使处分权。比如民事纠纷发生后,是否起诉,以及在什么范围内起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诉讼程序开始后,原告可以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等。
六、检察监督原则
检察监督原则,是指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传统监督方式:抗诉;新型监督方式:检察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须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社会支持起诉原则
社会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支持的方式:通常包括道义上的支持、物质上的援助以及法律知识上的帮助。
更多法律知识考试,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