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9-18 18:50:21

2018四川岳池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考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为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搞好全县卫生计生人才资源的统筹调配,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推进医疗卫生单位标准化建设和新医改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县拟考调2名县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考调县外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岳池县人民医院1名,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岳池县2018年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调县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岳池县以外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参工时间3年及以上(2015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医风医德考核应为优秀等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放宽至距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
    (1)在医学方面或所从事的行业领域取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
    (2)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市级医护人员或者学科带头人;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具备与拟聘职位要求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专业要求、行业资格准入条件和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
    三、报名
    (一)发布公告。在申请人提出报名申请前通过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调信息。
    (二)本人申请。申请人填报《2018年岳池县县直属事业单位考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由本人亲笔签名,附上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二张,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能证明工作业绩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以及原工作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于9月19日前提交岳池县卫计局政工人事股进行报名确认。
    (三)资格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凭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县卫计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在面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核。本次考调县外专业技术人员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面试主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的办法进行,成绩取评委组独立打分后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的平均值。面试总分100分,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根据面试情况和考调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主动放弃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名额递补。体检结果通过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进行公示。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并由县人社局为拟考调人员开具商调函调档。拟考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凡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考调。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核结果通过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进行公示。
    (七)公示。对拟考调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调动。将考核合格的拟考调人员报县人事调配小组审定。审定同意后县人社局按照商调程序办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移。
    四、纪律与监督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工作人员明知报名对象不符合条件而进行报名登记的。
    (二)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工作人员泄露考试题内容的。
    如有发现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须以真实姓名向有关部门书面反映,并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电话:岳池县卫计局政工人事股0826-5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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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scyc.gov.cn/news/detail?id=5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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