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吉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18年吉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吉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25周岁以下指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科和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材料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填写打印《吉安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份。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5.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及违反其它相关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演员岗位、文化馆音乐老师岗位、县融媒体中心摄影记者和电视编导4个岗位(以下简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4岗”)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4岗考试程序:
(1)面试
①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总分100分。
②面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事宜将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③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面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笔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笔试之日的前2天下午18:00前,如有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笔试人员空缺,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为吉安县城关一小。以准考证为准。
④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地点为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⑤当出现无人递补、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是当岗位实际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二是当岗位实际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其他岗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4岗除外)考试程序: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为吉安县城关一小。以准考证为准。
④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地点为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⑤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交费发票领取准考证。
⑥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⑦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之日的前2天下午18:00前,如有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③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是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二是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统一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不予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所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所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五、其他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796-8431221
2.监督举报电话:0796-843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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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详见人事网)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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