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宁波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人公告
2018浙江宁波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人公告已公布。报名:9月10日—9月14日,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海县简介
宁海因海得名、因海而美、因海而兴:
拥山抱海的区位禀赋。地处宁波最南部,濒临三门湾、象山港两大港湾,接壤天台山、四明山两大山脉,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到63%,水质和空气优良率均在90%以上,是宁波的水缸和绿肺。陆域面积184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7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3万,有18个乡镇街道。近年来生态综合效益不断放大,相继成为全市第一个国家生态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省美丽县城试点县,以及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等,同时也是5·19中国旅游日发祥地。
包容四海的人文底蕴。1700年的建县史,900年的晒盐史,600年的围垦史,形成了“大气、硬气、正气、和气”的宁海精神,走出了天下读书种子方孝孺、左联五烈士柔石、国画大师潘天寿等名家大儒,也吸引了中华游圣徐霞客、东晋道教领袖葛洪,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送万家福的地方。拥有宁波最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古村,有平调耍牙、十里红妆婚俗、泥金彩漆、前童元宵行会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抢滩蓝海的改革魄力。近年来在抓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抢先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了文具、汽车及零部件、模具和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3+3+X”产业发展体系,三次产业结构比为8.6∶51.5∶39.9。本届县委连续两年大抓改革创新主题年,落地见效国家和省市试点22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县乡两级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涉农资金整合、城乡交邮合作模式、国有资产证券化、党群同心圆等六项改革创新树全国品牌,“最多跑一次”改革多次得到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领跑沿海的发展追求。坚持追赶跨越主基调,从“学余慈、争进位”到“区域当排头、市内争进位、全省创一流”,再到本届县委提出的“早日跻身全国强县第一方阵”,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市前列,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2.2亿元、增长7.8%;财政总收入90.1亿元、增长1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5亿元、增长11.4%;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721.2亿元、增长15.3%,规上工业增加值181.3亿元,增长1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5.2亿元、增长10.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0.3亿元、增长15.8%;进出口总额213.8亿元、增长29.3%,其中出口总额194.7亿元、增长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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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原则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校园发动、发布公告、学校推荐、网上系统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
三、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一)全国60所高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二)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三)本科阶段为全国60所高校,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选聘办法和步骤
高校统一提供推荐学生名单,被推荐学生通过网上报名即可获得参加宁波市第20届高洽会“宁波市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的准入资质。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直接通过网上报名获得参加宁波市第20届高洽会“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的准入资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0日9时—9月14日上午12时
被推荐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左上角“宁波市面向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切换横幅,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被推荐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详细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被推荐学生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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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9月12日9时—9月14日16时
此期间,选聘单位将根据60所高校提供的推荐学生名单和报名信息,对选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9月15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再次审核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6时。之后报名成功考生可随时查询报名结果,但未报名人员不能登录系统。
4.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被推荐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于2018年9月20日下午14时至17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2号馆第20届高洽会“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宁海县资格确认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之前,允许考生根据了解单位情况和报名数量现场更改一次报名岗位;现场改岗考生,在取得新报名岗位用人单位或用人主体确认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网上系统报名更改。
被推荐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宁波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推荐表”、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参加选聘的2019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5.同一选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资格确认结束后,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同一岗位选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选聘指标,选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将在资格确定后在原渠道发布核减或取消选聘岗位公告。
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宁海县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资格确认通过者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考试通知。
(二)考试
宁海县选聘岗位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聘录用,其中当现场确认通过考生与选聘计划之比大于20:1增加笔试即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卷面分数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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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选聘生本人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2.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或考察如有放弃,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主体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过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截止拟选聘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以后因故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六、有关政策
1.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宁海县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2.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确定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提任县管副科(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1年),其他考核合格的人员安排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岗位,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副职经济待遇,首次聘用期为3年。
在聘用期间考察考核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其他人员在聘用期满后,保留中层正职岗位至所在单位开展新一轮中层选聘。
3.选聘录用人员符合宁海县人才公寓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本公告由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59971562 65566100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59971571 599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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