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和平区档案局(馆)档案工作辅助人员招聘3人公告
2018天津市和平区档案局(馆)档案工作辅助人员招聘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00至9月10日17:00,天津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为进一步充实和平区档案局(馆)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工作辅助人员3人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对外接待
查档利用
3
专业不限;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从事过档案管理工作、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协助做好档案查阅、接待等工作。
专业不限;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档案管理工作、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协助做好档案查阅、接待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档案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年龄35周岁以下( 1982年 9 月1 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档案管理工作、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6、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外地户籍落户问题需自行解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8月30日9:00开始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上午9:00至9月10日17:00。报考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二)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服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9:00至9月14日24:00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9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9月25日9:00-11:30
资格复审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二代);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优先录取条件的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就失业证、社保参保凭证、原单位开具的证明其中一项;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请于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10月12日24:00。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0月17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指定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和平区档案局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此次招聘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天津市规定的正常福利,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2200元左右。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天津市和平区档案局(馆)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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