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17人简章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医院临床工作有序、健康正常运转,经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2018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口腔医师15人,临床医师2人,详见《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 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结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在职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和简章于2018年8月23日8:00-8月29日17:30于http://wjw.huhhot.gov.cn(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本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浏览岗位情况:考生在2018年8月23日8:00-8月29日17:30期间,登录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岗位情况的浏览。
2.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四楼大会议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48号)。
联系人:孔先生:13847121313;
冯女士:17647364997。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5.现场报名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打印并认真填写);
(2)诚信承诺书一份(网上打印并认真阅读后签字);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学籍报告;
(4)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当年未取得证书者可提供成绩单);
(6)同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注:1-5项复印件请严格按顺序装订后提交。原件审核确认后返还本人。照片经修图软件修改后和本人差别太大的,不予报名。
(三)考试
1. 公开招聘考试
(1)口腔医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按照1:1的比例进行),总分为100分。
(2)临床医师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2. 笔试是对考生进行本专业理论的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选用汉语一种文字,满分100分,分别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因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2的比例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试。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者以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限制在8分钟之内。
4.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1)口腔医师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临床医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 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00,面试成绩当场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人数,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在本公告范围内未参加考试任何环节医院不予聘用。
2.经我院考核拟聘人员将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五)体检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医院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48号)。
邮政编码:010030;
联系电话:0471-6323250、6323266、5183308。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纪委:0471-4606480
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党政办:0471-6323258、5183303。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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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
2018年8月22日
来源:http://wjw.huhhot.gov.cn/zwgk/tzgg/201808/t20180823_19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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