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万盛区招聘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医疗岗6人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卫生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定向培养人员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生。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5名和乡镇卫生院医生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万盛经开区2018年考核招聘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26日(报名前一日);
6.自愿在我区服务五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址: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报名,联系电话:023-6418327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万盛经开区卫生和计生局报名,联系电话:023-48277461。
2.报名所需材料
《万盛经开区2018年考核招聘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信息表》(附件2),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生局组织进行。
教育类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影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卫生类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七、选岗
教育类选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名单,体检合格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rlsbj.ws.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
考生对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相应报名单位。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联系人:教育局李大信 ?卫生局王松 ?人力社保局刘鹏
联系电话:023-64183271、023-48277461、02348271663
附件:
万盛经开区考核招聘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一览表(暂未公布)
万盛经开区考核招聘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信息表(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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