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聘员1名公告
2018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聘员1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共3个工作日)。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因工作需要,区农业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聘员1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需求与招用条件
(一)人员岗位需求
辅助管理岗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7.专业要求:农业经济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及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8.其他条件:需具有两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具备C1牌或以上等级的驾驶证;需经常野外作业,岗位适合男性。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用程序与要求
(一)招用公告。
2018年8月17日前,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和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用公告5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共3个工作日);报名地点在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详见附件3)到区农业局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设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发放准考证。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和报考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部分卷面总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比例为5:5(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优先)。
1.笔试。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卷面总分100分。
2.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区农业局组织。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格检查。
由区农业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2个工作日内向增城区农业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区农业局参照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
(七)公示、招用。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和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农业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人员空额情况可在2018年进行补录。
三、工资待遇
聘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增人社〔2018〕6号)、《关于印发〈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8〕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考要求:
1. 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岗位及本单位其他招聘岗位。
2.报考者根据工作安排承诺服从统一分配。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报考人员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农业局(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本招用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1220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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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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