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招聘应用心理学专业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2018年招聘应用心理学专业工作人员简章》,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将定于2018年8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前35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8月10日上午8:00,未在8:40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乘坐2、27、31、53、63、66、72、102路公交车到精神卫生中心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1.登陆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进入“内蒙古第三医院2018年招聘应用心理学专业工作人员专栏”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背景不限);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携带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定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10:00进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抽签,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2018年招聘应用心理学专业工作人员简章》中的要求执行。
五、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471-4935351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
2018年8月8日
来源:http://www.nmgsyy.cn/yydt/tzgg/201808/t20180809_215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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