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彭水县事业单位选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力量,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名额6名,详见《彭水自治县2018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选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除县管领导以外的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考。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适应职位(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可合并计算,其2016、2017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他人员2015-2017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选聘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聘范围: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经选聘、调配等方式至现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转正录用时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的除外);
6.近3年公开选聘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7.因违反选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县人力社保局十一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78442212,78496338。
(二)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现单位(录)聘用文件和2015-2017年的年度考核文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仅提供2016、2017年的年度考核文件;以组织人事部门文件为准,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于《报名表》);④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
(三)开考比例:拟选聘职位(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选聘职位(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在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十楼)领取准考证。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即2018年8月9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底(对年对月)。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所需材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共100分,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政府办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当日在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
(二)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面试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政府办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考察,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工作业绩以及是否与报考条件一致等情况。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确定。根据考生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四)其它要求。①经本次选聘的人员须在新单位工作3年以上(在聘用文件中明确)方可流动。②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内外选聘。
八、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政府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78442212(县政府办)、78496338(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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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报名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文章来源:http://ps.cq.gov.cn/zfxx/14/2018-8/26268.html
微信公众号:cqzgsy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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