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8-1 19:00:47

2018黑龙江甘南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公安局《关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齐卫基层发〔2018〕110号)精神,保证我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补充计划顺利实施,经甘南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公安局特制定《甘南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甘南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公安局《关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齐卫基层发〔2018〕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自201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为甘南县甘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甘南县兴十四社区服务中心招聘4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招聘对象为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口腔、预防医学、全科医学。
    (二)招聘单位及方式。招聘单位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名称注册,按期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2018-2020年全县两个社区计划招聘41人,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县计划分别招聘15人、15人、11人(其中甘南县兴十四社区2018年3人,2019年3人,2020年3人)。由县卫生计生局和县人社局共同指导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以县为单位,实行公开报名,通过面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限制。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三)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需求计划(2018年7月10日-7月30日)。
    县卫生计生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计划,报市卫生计生委汇总。
    (二)组织公开招聘(2018年8月1日-9月10日)。
    在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组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体格检查。其中县卫计局负责组织资格初审,市卫计委负责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全科医生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及2寸蓝底照片两张。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报名地点:甘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政策法规股,电话:0452--563517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截止到2018年9月5日。
    (三)公示和聘用(2018年9月10日-9月30日)。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情况在甘南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束后,县卫生计生局将招聘人员信息表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发现弄虚作假的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高级岗位指标限制。
    四、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依据各地计划内实际聘用人数,按照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4:6的比例分级负担。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宣传与动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招聘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体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政策待遇。县财政局提供必要经费支持,落实本级补助资金。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计生局,具体做好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县编办负责为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的聘用人员落实编制。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聘用人员落户。
    六、本实施意见由县卫生计生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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