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考试:刑法易混知识点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刑法易混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在刑法的学习过程中,有很多易混淆知识点,有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有连续犯、继续犯、状态犯等区分,今天我们来给大家总结一下刑法中所涉及的“应当”与“可以”的相关知识点,在总结之前,首先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刑法中的应当与我们现实中所理解的应当是有差异的,刑法中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可以与现实生活中的意思相同,指的是能够,可选择的意思。接下来,就给大家总结一下刑法中“应当”与“可以”的运用:
一、“应当”的适用情形:
1.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可以”的适用情形: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7.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习题演练
1.对胁从犯的处罚是根据犯罪情节( )。
A.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了他。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毒药掺入饮料中让其喝下。乙昏迷之际,甲离家到附近的湖边准备自杀。徘徊之际,甲心生悔意,跑回家中救乙,发现乙已被家人送往医院,并脱离生命危险。对甲的处罚应( )。
A. 按既遂犯处罚
B.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C.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 当免除处罚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答案为A。
2.【答案】B。根据题意,甲的行为属于未遂,虽然想要主动放弃犯罪,但是在返回家中时乙已经被家人送去医院,甲不符合中止犯的及时性特点。刑法第23条规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答案为B。
更多法律知识考试,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