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50人公告
为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8〕118号)精神,2018年我区计划招募5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体检、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8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月-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安顺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4楼组织人事部人事科(开发区迎宾路兴伟后门)。
四、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报名时须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需双面打印,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五、见习对象的确定
区引导办结合单位需求,通过推荐、筛选等形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六、体检
由区引导办统一组织拟确定的见习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七、派遣
体检合格后,由区引导办组织见习人员与就业见习单位见面,发放《报到证》,并与接收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八、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待新文件下发后按新标准执行),并为见习生办理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九、见习管理
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终止就业见习应及时报区引导办进行备案。
咨询电话:0851-334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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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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