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高青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通知
按照《2018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高青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计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考察、体检人员
各招聘岗位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县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8月2日(周四)上午6:0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38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青县大悦路5号)八楼会议室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执行,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附件3)并由本人逐项填写,不得遗漏,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2、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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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gaoqing.zibo.gov.cn/art/2018/7/27/art_4600_1454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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