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7-18 18:21:37

2018四川凉山美姑县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招聘美姑县国有林场人员14人公告

2018四川凉山美姑县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招聘美姑县国有林场人员1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1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4号)、《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凉委发〔2017〕5号)、《中共美姑县委办公室 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姑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美委办〔2018〕6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美姑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凉府函〔2017〕296号)和《中共美姑县委工作会议纪要(2017年第二期)》的各项要求及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美姑县巴普林场和美姑县洪溪林场正式在职在岗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14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美姑县巴普林场、美姑县洪溪林场正式在职在岗职工的身份。截止2018年7月31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招聘。
(二)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认真,工作积极,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能胜任国有林场工作。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1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美姑县林业局资源站。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美姑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学历需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在美姑县美姑县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林业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五)信息告知
在整个公开考试招聘期间,领导小组将及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有关招聘信息,请招聘者随时关注。因个人信息不畅,未按信息要求办理相关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招聘者自负。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者,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7月28日(8:30—17:30)到美姑县林业局资源站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为100分,相加计算为综合成绩(满分为2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总分+考核总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科目:《林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时事政治;《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森林资源管理》、《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 年7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3日前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的当日下午5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美姑县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对查核成绩有变动的于2018年8月13日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公布。
(二)考核
采取量化积分方式进行,包括职务(岗位)、职称(技术等级)、学历、参加工作时限、身份5个方面。
考核成绩:
1.职务(岗位)得分(20分):场长计20分;副场长计19分;工会主席、会计计18分;其他人员计17分。
2.职称(技术等级)得分(28分):高级职称计28分,中级职称计24分,助理级职称计20分,员级职称计18分。
技师计24分,高级工计20分,中级工计18分,初级工计16分,普工及其他人员计15分。
3.学历得分(20分):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计20分,大专学历计19分,中专(技校)高中学历计18分,初中及以下学历计17分。
对取得多种不同学历的人员,按最高学历记分。
4.工龄得分(30分):工龄每满1年计1分,不足半年(含半年)计0. 5分,超过半年计1分,最高不超过30分(工作时限的确定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5.身份得分(2分):干部身份计2分。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含笔试总分、考核总分、综合成绩及排名)。

sydwfour 发表于 2018-7-18 18:27:34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与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情况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务(岗位)、职称(技术等级)、学历、工龄、身份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序] 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以下递补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并增加尿检。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程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美姑县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综合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新聘人员由聘用单位自行安排岗前培训,并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后才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2万元。
根据此次招聘上岗综合成绩为依据,今后若编制出现空缺时,按此次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入编,入编时按照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办理有关手续。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补充公告、笔试总分、考核总分,综合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或与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美姑县林业局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 、本公告由美姑县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1781
美姑县林业局 0834-8242377
监督电话:
美姑县纪委监委 0834-8242352
美姑县中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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