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章总则内容
2014年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笔试备考,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我们必须要了解、掌握、熟记的内容。中公教育小编为大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内容的整理,帮助考生更好地熟记。章 总则
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第四条 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第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相关推荐:
医疗卫生备考技巧:药品管理法章总则记忆口诀
医疗卫生专业知识:药品管理法知识与记忆口诀汇总
中公专家点睛:药学专业知识核心考点记忆技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