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7-16 18:13:06

教师招聘考试考点之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法

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法
    布鲁纳认为,发现是教育学生的主要手段,学生掌握学科基本结构的最好方法是发现法。所谓发现法,就是教师向学生提出有关问题,引导学生学习、搜集有关资料,通过积极思考,自己体会、"发现"概念和原理。它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发展探究性思维为目标,以基本材料为内容,使学生通过再发现的步骤来进行学习的教学方法。布鲁纳指出,发现不只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的行为,它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形式。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尽管都是人类已知晓的事物,但是,如果这些知识是依靠学生自己的力量引发出来的,那么对学生来说仍然是一种"发现"。因此,教学不应当使学生处于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状态,而应当让学生自己把事物整理就绪,使学生自己成为发观者。在教学中运用发现法,其灵活性和自发性都很大,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学生的特点来进行。一般来说,发现法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提出和明确使学生感兴趣的问题。第二,使学生对问题体验到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以激发探究的欲望。第三,提供解决问题的各种假设。第四,协助学生搜集和组织可用于做结论的资料。第五,组织学生审查有关资料,得出应有结论。第六,引导学生运用分析思维去验证结论,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总之,在整个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提供材料,让学生亲自发现应得的结论或规律,使学生成为发现者。
    由于布鲁纳认为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积极的探究者,因此,教师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学生形成一种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在于促进学生自己去思考并参与知识获得的过程,而不是建造一个活的小型图书室。在布鲁纳看来,教师的主要作用在于:鼓励学生有发现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帮助学生寻找新问题与已有知识的联系,训练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协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启发学生进行对比。发现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概念教学时,教师先呈现概念的例证,但不直接告诉这些例证的共有本质特征,教师要求学生辨别,提出假设,检验假设,一直到他们概括出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学生在提出和检验假设时,教师可以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表示。第二种情况是,在教规则或原理时,教师只提供规则或原理的例证,而不呈现规则或原理本身。第三种情况是,利用先前学得的知识去解决新的问题,通过新的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发现新的规则并学会解决问题的策略。
    心理学研究和教学实践表明,发现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究未知事物的兴趣,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内在动机和学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自由回旋的余地,有利于掌握知识的体系和学习的方法,有利于学生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的发展,有利于知识、技能的巩固和迁移。由于发现法的有效性取决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丰富性和一定的思维能力,所以,一般来说,学生的年级越高,越适宜使用发现法。
    结构教学现注重学科知识结构的教学和按照最佳教学顺序进行教学,发现学习法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强调学习的认知过程,重视认知结构、知识结构和学生的独立思考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思想都是应当充分肯定和提倡的。但是,发现法也有其不利的一面,如教学时间过长,降低了教师的主导作用等等。同时,我们还应当注意,所谓学科知识结构的教学,并不是在课堂上仅仅给学生提供抽象的概念和枯燥的原理,而是通过生动的直观教学,采用各种有效的方法,让学生很好地理解和掌握概念和原理,从而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所谓按照最佳顺序进行教学,是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考虑学生的智力水平和知识基础,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以适合学生智力水平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教学,而不是把高、深、难的任何知识,不加选择、不加处理地教给任何智力水平的学生。任何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都各有其利弊,教师在教学中只有扬长避短,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教师招聘考试考点之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