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龙岗区聘用龙岗中心医院院长(兼任龙岗中心医院集团院长)补充公告
为了更广泛地招纳人才,深圳市龙岗区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了面向全市公开聘用龙岗中心医院院长(兼任龙岗中心医院集团院长)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现补充公告如下:一、学历条件要求调整(原公告资格条件第5条)
报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或卫生管理类专业。
二、工作经历要求调整(原公告资格条件第7、8条)
1、现为深圳市卫计系统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职员,并具备如下任职经历之一:
(1)担任二级公立医院院长1年及以上或副院长2年及以上;
(2)担任三级公立医院院长或副院长1年及以上;
(3)担任市属三甲公立医院院本部科室主任3年及以上;
(4)具有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副院长任职经历,且担任市级医疗管理机构内设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1年及以上或担任区级医疗管理机构副职领导及以上职务1年及以上。
2、事业单位人员要求现聘六级管理岗位;或现聘七级管理岗位满3年及以上;或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聘满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聘人员。公务员要求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
三、延长职位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延长至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其他资格条件及聘用事项仍按照原公告执行。查阅原公告内容及下载报名表格,请登录龙岗党建网http://www.zzb.lg.gov.cn/Article/ShowArticle/6342。
本公告由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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