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营养师1名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自主招聘营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通知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皆可,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邮件报名: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报名邮件+岗位+全日制学历层次+姓名”)。(1)《信息登记表》(附件1),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3)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邮件报名者需持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方可参加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以下材料到医院组工人社科报名。(1)《信息登记表》(附件1),请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3)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8:3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群芳、徐皓
联系电话:0833-2119309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邮箱:lryrsk@163.com
四、考务工作
我院紧缺专业人才自主招聘由医院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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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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