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赤峰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聘公告
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2018年赤峰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聘公告 ;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赤峰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为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赤峰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9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施工现场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能够自行驾驶汽车。
(二)资格条件
1.综合管理人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8月之前取得学位证书),具有三年及以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关工作经验(法学专业不限工作经验)。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被开除公职的、依法不能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拟定为每月3000元(含个人购买“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工资待遇拟定每月5000元(含个人购买“五险”)。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2018年7月12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公告。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7月28日(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赤峰市新城区住建委大楼人事科821室。
报名时须提供报考者的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原件证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 chsi.com.cn打印)(各2份),还需提供本人的个人简历及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核
审核方式: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此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共一张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面试确认。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要求,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赤峰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等,审核确定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五)本方案由市代建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联系人:穆光远
联系方式:0476-5890047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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