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安福县面向重点医学院校招聘医技人员3人公告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吉安市市县乡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自主拟招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3名。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3名,要求临床医学、麻醉医学、中医骨伤专业,应届毕业生、本地户籍优先。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品学兼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学历:
招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教育部部属医学院校全日制应历届医学类研究生(历届研究生非在编在岗)。
3、成绩:考生在校成绩,所报专业的专业主课成绩必须及格以上,而且不得有补考记录。
4、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相应对口。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安福县在编在岗的医技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机构
由县人社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小组进行招聘。
2、报名方式
(1)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三楼人秘股。
(3)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7月17日。
(4)现场正式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登录网站下载并如实填报打印《安福县2018年招聘医技人员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但在2018年8月5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处理。
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硕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方式
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当场签定聘用合同。
五、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办公室派遣到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就业手续。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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